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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八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八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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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七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七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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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1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六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六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02
2024-01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五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五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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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四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四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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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三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三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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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二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二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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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一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一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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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七十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七十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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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
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公示(第六十九批)
根据《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荐、供销部门逐级审核,完成第六十九批“天府乡村”公益品牌标识使用名录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凡对公示的市场主体有异议者,请及时致电028-86582535或发邮件至814524632@qq.com,向四川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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